基本信息
性别 :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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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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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:专职律师 |
学历 :硕士 |
执业证号 :14403201110166643 |
个人主页: |
业务重点及专长 :刑事法律事务:刑事辩护;刑事控告、反舞弊;刑事合规。民商事领域:合同、侵权责任纠纷;公司内部治理。 |
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
戴凯律师,湖北十堰市房县人,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侦查系,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,先后在司法、政府、公安机关工作,执业前任职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,长期从事一线执法、刑侦工作,2011年开始在深圳独立执业。
执业成就
1.社会任职:
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聘为“评标专家(法律组)”
深圳市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
十一届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
2.执业案例:
龚XX职务侵占案|案涉金额600余万元,检察机关不予起诉
蒋XX职务侵占案|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直接释放
深圳市XX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走私案|案涉金额2亿余元,主从犯全部从轻判处
滕XX等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|案涉金额2300余万元,全部缓刑
阮XX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|检察机关以情节轻微,不予起诉
董XX、安XX等1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|案涉金额7.5亿余元,所代理主犯从轻判处
深圳XX贵金属有限公司余XX等8人非法经营案|案涉金额6亿余元,所代理主犯陈XX从轻判处
傅XX诈骗案|涉案金额为367万元,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2年,实判6年
李XX等三人诈骗案|涉案金额为40万元,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直接释放
吕XX等4人诈骗案|涉案金额为370万余元,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
孙XX等二人诈骗案|涉案金额为2150万元,提前介入,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
吴XX诈骗案|涉案金额为20万元,提前介入,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并直接释放吴XX
张XX强奸案|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直接释放
林XX故意伤害案|判处缓刑
罗X贩卖毒品案|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直接释放
谭XX贩卖毒品案|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1年,实判有期徒刑4年
张XX贩卖毒品案|涉案毒品冰毒2.4公斤,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
冉XX故意杀人案|判处故意伤害罪,有期徒刑15年
徐XX等12人强迫交易案|案涉金额2000万余元,所代理主犯从轻判处
蒙XX滥用职权、受贿案|造成74人死亡的重大事故,直接损失近10亿元;受贿2400万余元。经过不懈努力、据理力争,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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